要主动向海关申报携带的珠宝首饰。申报时,需详细填写珠宝首饰的种类(如钻石、翡翠、黄金等)、数量、材质、品牌以及购买价格等信息。对于贵重的珠宝首饰,最好携带购买发票或鉴定证书,以便海关准确确定其价值。如果珠宝首饰是全新未佩戴过且有原包装,应一并向海关展示。对于一些具有特殊工艺或设计的珠宝首饰,要在申报时进行说明。如果携带的珠宝首饰数量较多,超出合理自用范围,海关可能会进一步询问用途,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如征税或要求按照商业货物办理清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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