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极地航运发展初期,法规对低温环境下的航运考虑较少。随着极地航运活动增加,法规逐渐完善。在船舶设备方面,要求船舶配备适应低温环境的特殊设备,如耐寒的燃油系统、抗低温的通讯导航设备等,以确保船舶在极地低温条件下正常运行。对船舶的破冰能力也有明确规定,不同等级的极地航线对应不同的船舶破冰标准。在船员培训方面,法规要求船员接受专门的极地低温环境下的应急培训,掌握低温防护、设备低温故障处理等技能。在环境保护上,针对极地脆弱的生态环境,制定更严格的防止油污泄漏、垃圾处理等法规,防止航运活动对极地环境造成破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