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牙规则》,当船舶遭遇恶劣天气时,承运人对货物损失的责任范围如下:
船舶不适航导致损失:若承运人未在开航前和开航时谨慎处理使船舶适航,从而导致船舶在恶劣天气下出现问题并造成货物损失,承运人需承担赔偿责任。例如,船舶的船体结构存在缺陷,在恶劣天气中加剧损坏并致使货物受损,承运人因未履行适航义务而需负责.
管货不当导致损失:承运人应妥善和谨慎地装载、搬移、积载、运输、保管、照料和卸载所运货物。如果因承运人在这些管货环节中的不当操作或未尽到谨慎义务,致使货物在恶劣天气下更易遭受损失,承运人要承担相应责任。比如,货物在装船时未妥善积载固定,在恶劣天气中因船舶摇晃而发生位移、碰撞导致损坏,承运人需对此负责.
恶劣天气属于免责的海上风险:如果恶劣天气属于《海牙规则》中规定的海上风险范畴,且承运人及相关人员无过失或私谋,对于由此造成的货物损失,承运人可援引免责条款免除责任。例如,狂风巨浪导致货物被海水浸湿损坏,若承运人无其他过错,可无需承担赔偿责任2.
航行过失导致损失:若船长、船员、引水员或承运人的雇佣人在驾驶或管理船舶中的行为、疏忽或不履行职责,从而使船舶在恶劣天气下遭遇风险并造成货物损失,承运人可免责。但如果是承运人自身的实际过失或私谋导致的,则不能免责。比如,船长在恶劣天气中操作失误致使船舶触礁,造成货物损失,若能证明船长的行为属于航行过失,承运人可免除对该货物损失的赔偿责任2.
火灾导致损失:当火灾是由船长、船员或承运人的其他雇员的过失造成时,承运人对火灾造成的货物损失可以免责,但由于承运人实际过失或私谋所造成的除外2.
即使承运人需对货物损失承担责任,根据《海牙规则》,其赔偿责任也存在一定限制,通常为每件或每计费单位 100 英镑或与其等值的其他货币,除非托运人于装货前已就该项货物的性质和价值提出声明,并已在提单中注明,则不受此限1.
列举《海牙规则》中关于承运人适航义务的具体规定
如何认定承运人在运输过程中是否尽到妥善管货的义务?
《海牙规则》中规定的承运人责任期间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