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贸企业出口免税不退税的货物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由境外企业提供原材料,境内企业进行加工后复出口,仅收取加工费,对这部分复出口货物实行免税不退税政策。
避孕药品和用具、古旧图书:属于国家明确规定免征增值税的货物,出口时也免税不退税。
有出口卷烟经营权的企业出口国家出口卷烟计划内的卷烟:出口计划内的卷烟享受免税不退税政策,但出口计划外的卷烟则不予办理退免税。
军品以及军队系统企业出口军需部门调拨的货物:涉及军事用途的相关货物,通常免税不退税。
计算机软件:对于一些符合特定条件的计算机软件出口,可能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
含金产品:部分含金产品出口按规定实行免税不退税。
按简易办法征税的货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征收增值税的货物,出口时一般免税不退税。
国家规定的其它免税货物:如部分农产品、残疾人组织直接进口供残疾人专用的物品等在出口时也可能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
外贸企业出口免税不退税货物的账务处理如下1:
借:应收账款 / 银行存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由于出口免税货物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用于抵扣或退税,需要将其转出,计入货物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需要在免税销售额对应的栏次中填写相应的金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免税。
外贸企业出口免税不退税的货物如何进行会计核算?
企业出口的货物适用免税不退税政策,还可以申请出口退税吗?
如何判断出口的货物是否属于免税不退税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