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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对于个人携带的电子产品有什么规定?
2024年12月15日 17:19   浏览:0   来源:货代小哈哈

海关对个人携带电子产品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入境中国


  • 价值及数量限制:根据海关总署 2010 年第 54 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5000 元人民币以内(含 5000 元)的;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 2000 元人民币以内(含 2000 元)的,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单一品种限自用、合理数量 。进境居民旅客携带超出 5000 元人民币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经海关审核确属自用的;进境非居民旅客携带拟留在中国境内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超出人民币 2000 元的,海关仅对超出部分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征税,对不可分割的单件物品,如超过上述限值的名贵手表、名牌手提包等则需全额征税134.

  • 特定电子产品规定: 笔记本电脑、手机等属于 20 种不予免税商品,无论价格是否超过规定限值,都需要全额征税。其中,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为 5000 元 / 台,税率为 20%;手机的税率为 10%346.

  • 其他相关规定:不满十六周岁的旅客禁止携带电子烟进境;进境旅客可携带香烟 400 支,或者雪茄 20 支,或者烟丝 500 克;可携带电子烟烟具 2 个,电子烟烟弹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 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 12 毫升25.

  • 检查权力及要求:根据《国家安全机关行政执法程序规定》等,国家安全机关得到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及检查通知书后,便能依法检查有关个人及组织的电子装置等 。在紧急情况下,执法人员只需在经设区的市级以上国家安全机关负责人批准后,出示人民警察证或者侦察证则可直接当场检查5.

出境中国


海关建议旅客随身携带照相机、便携式摄录机、笔记本电脑等贵重物品出境时,应主动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后报请海关验核,并将《申报单》妥善保存,复带入境时,海关凭本次出境的《申报单》放行4.

入境其他国家


不同国家对个人携带电子产品的规定各有不同,以下列举部分国家为例:


  • 美国:大多数旅客可以免税携带一台个人电脑、一个平板电脑和一部手机入境。但如果携带的电子产品超出规定的数量或价值,就需要向美国海关和边境保护局(CBP)申报并缴纳相应的税款。此外,CBP 执法人员有权检查入境者的电子设备,包括查看设备中的内容、要求提供密码等,入境者需配合.

  • 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官员有权搜查旅客携带的数码设备,如手机、电脑等。边境官会要求入境者提供数码设备的密码以配合检查,若拒绝可能会被羁押或没收设备 。不过边境官一般只会在怀疑随行物品有问题、入境人员身份违反加拿大法律或条例等情况下,才会要求检查数码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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