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叉相遇局面的定义和情况说明
交叉相遇局面是指两艘机动船交叉相遇致有构成碰撞危险的情况。一般是指两船航向交叉,通常是一艘船的船首向与另一艘船的右舷或左舷某一角度交叉。例如,一艘船航向为 090°(正东方向),另一艘船航向为 000°(正北方向),这两艘船就处于交叉相遇局面。这种局面下,船舶间的碰撞危险是比较明显的,所以需要严格遵循避碰规则。
避碰原则
在交叉相遇局面中,当确定本船为直航船(即他船在本船左舷)时,直航船应保持航向和速度。这是为了给让路船提供一个稳定的目标来进行避让动作。例如,本船航向为 090°,他船航向为 000°,本船为直航船,就应保持当前的航向和速度,让他船(让路船)进行避让操作。
但是,直航船保持航向和速度是有条件的。如果让路船显然没有遵守规则采取避让行动,直航船也不能一味地等待而导致碰撞危险加剧。当直航船发觉让路船没有采取适当行动时,直航船可以独自采取避让行动,如改变航向或者减速,以避免碰撞。直航船在采取行动时,应尽可能避免向左转向,因为这样可能会导致与让路船的避让动作相互干扰,增加碰撞风险。
这是交叉相遇局面下最核心的原则。当出现交叉相遇并存在碰撞危险时,如果他船在本船右舷,本船为让路船。例如,本船航向为 000°,他船航向为 090°,他船在本船右舷,此时本船就有责任采取行动避让他船。
让路船应采取的避让行动包括改变航向(如向左转向)或者减速甚至停车等措施。改变航向时,转向角度要足够大,以明确地显示出本船的避让意图。一般来说,向左转向时,转向幅度最好不小于 30°,这样可以让对方船明确感知到本船在避让。
有他船在本船右舷的船舶应给他船让路
直航船应保持航向和速度
瞭望和判断碰撞危险的重要性
通过瞭望来判断是否存在碰撞危险是非常关键的。判断碰撞危险要考虑多方面因素,如两船的航向、航速、距离以及当时的海况、气象条件等。例如,即使两船航向交叉,但如果距离很远且航速较慢,可能暂时不存在碰撞危险;但如果两船航速很快且距离较近,就很可能存在碰撞危险。一旦判断出存在碰撞危险,就必须严格按照避碰原则采取行动。
在交叉相遇局面下,无论是让路船还是直航船,都需要进行有效的瞭望。瞭望包括视觉瞭望(使用肉眼观察周围船舶的动态)、听觉瞭望(利用船舶的通信设备、雾号等听取他船的信息)以及使用雷达等设备进行瞭望。
特殊情况的考虑
如果船舶尺度较大,在交叉相遇局面下的操纵灵活性会相对较差。同时,如果船舶处于狭窄航道或者交通密集的水域,避碰原则的执行也需要更加谨慎。例如,在港口航道内交叉相遇的两艘大型船舶,可能需要提前沟通协调避让措施,而且避让动作要考虑到航道边界、其他船舶的位置等因素,避免因避让动作而导致与其他船舶碰撞或者搁浅等事故。
如果在交叉相遇局面中有一艘船是失去控制的船舶(如主机故障)或者操纵能力受到限制的船舶(如从事疏浚作业的船舶),这种受限船在规则上有特殊的权利和义务。其他船舶在与其交叉相遇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更加谨慎地采取避碰措施。例如,让路船遇到操纵能力受限船在本船右舷时,要更早地采取避让行动,而且避让动作可能需要更加谨慎,如减速幅度可能要更大。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