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全损险保险范围
当船舶受损后,其修复费用超过船舶的保险价值时,就会被认定为推定全损。比如,一艘船舶因碰撞事故导致严重损坏,维修费用预计要达到船舶保险价值的 120%,此时就可以推定为全损。
船舶失踪达到一定时间(通常是两个月以上),也可以按推定全损处理。例如,一艘船在远洋航行中失去联系超过两个月,没有任何消息显示其存在,就可以向保险公司申请按推定全损理赔。
例如,船舶在航行过程中遭遇恶劣天气(如超强台风),船舶沉没,无法打捞修复,这就是典型的实际全损。
或者船舶发生火灾,船身完全烧毁,失去船舶的原有形态和功能,也属于实际全损。
定义:船舶全损险主要是对被保险船舶在保险期间内,由于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风险而导致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全部损失包括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情况
推定全损情况
船舶一切险保险范围
在海上航行中,为了共同安全,船舶采取合理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和支付的特殊费用属于共同海损。例如,船舶在海上遭遇风暴,为了减轻船载抛弃部分货物,这部分货物的损失以及因此而产生的其他合理费用(如雇佣拖轮救助的费用),由船舶一切险按照共同海损分摊规则进行赔偿。
若被保险船舶与其他船舶碰撞,造成对方船舶损坏或人员伤亡,一切险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赔偿责任。例如,被保险船舶在港口与另一艘船碰撞,导致对方船舶的船体凹陷,需要支付对方船舶的修理费用,这些费用由船舶一切险来赔偿。
而且,如果碰撞导致被保险船舶需要支付给对方一定的经济补偿,如延误对方船期的赔偿费用等,也在保险范围内。
船舶在航行过程中发生碰撞,船身有部分损坏,如船体出现裂缝,需要进行修理,一切险就会对这部分修理费用进行赔偿。
船舶的机器设备因故障损坏,比如主机出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这些维修和更换的费用也在一切险的赔偿范围内。
定义:船舶一切险在保险责任范围上比全损险更为广泛。它不仅承担船舶全损险的责任范围,还对部分损失以及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摊和救助费用等负责赔偿。
部分损失赔偿
碰撞责任
共同海损分摊和救助费用
船舶全损险主要针对船舶的全部损失进行赔偿,而船舶一切险除了全损赔偿外,还包括部分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摊和救助费用等多种情况的赔偿,保险范围更广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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