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签发:海关会对进口汽车和摩托车整车、有特殊管理规定明确需签发证明书的进口货物、我国所加入或缔结的国际公约要求缔约国履行签发证明书义务的进口货物等签发《货物进口证明书》5.
特殊情况:对于摩托车成套散件,一般不属于法定签发范围,但存在特殊情形时可咨询进出境地海关5.
内容:进口机动车辆《货物进口证明书》和《进口机动车辆随车检验单》“两证合一” 改革试点已在上海海关、天津海关等地实施。海关对合规的进口机动车辆合并签发以进口证明书版式和内容为基础、融合检验有关要素的统一证书,供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时使用167.
优势:企业只需申请一次,大大缩短了领证时间,手续简化,时效提升,能有效节约企业成本。如在上海口岸,以前可能需 3 天才能拿到两证,“两证合一” 后,半天就能拿到16.
所需材料:进口汽车、摩托车整车证明书因故遗失的,当前合法所有人可向原签发地海关申请补发,并递交书面申请,说明车辆及证明书合法获得的来源,以及丢失的时间、地点和过程等有关情况,委托代理人的还应出具代理权限明确的《授权委托书》;申请人为原进口货物报关单经营单位、收货单位或其代理人的,需提供原进口单证复印件,其他申请人需提供购车发票、合同、协议或其他合法获得证明;公安部门报案丢失的受案证明;在省级报纸上刊登的遗失声明;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类似证明材料,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提供身份证明,委托他人办理补发手续的,还应当递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材料24.
注意事项:海关受理申请后会对原进口事实和证明书签发情况进行核实,并向公安部门核查上牌信息,经核实无误的,才会补发相关证明书。另外,对申请补发《货物进口证明书》之日两年以前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海关一律不予补发4.
所需材料:货主或其代理人发现《货物进口证明书》数据与进口车辆或有关货物实际情况不符的,应向原签发地海关办理换发手续,并递交原签发的《货物进口证明书》、原进口报关单证以及海关需要的其他单证4.
注意事项:申请换发的证明书原系 1995 年 1 月 1 日(含 1 月 1 日)以后签发的,按上述流程办理,之前签发的则另有规定4.
货主或其代理人在货物放行后向现场海关提出申请,由现场海关制发《货物进口证明书》联系单关封4.
货主或其代理人将关封递交海关有关部门,办理《货物进口证明书》的签发手续4.
海关有关部门经审核后向货主颁发《货物进口证明书》4.
联系客服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