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报金的起征日为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第 15 日。滞报金按日计征,计算公式为:滞报金金额 = 完税价格 × 0.05% × 滞报天数。例如,某批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为 100 万元,滞报了 5 天,那么滞报金金额 = 1000000 × 0.05% × 5 = 2500 元。滞报金的起征点为人民币 50 元,不足 50 元的免予征收。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等特殊情况,滞报金的计算会按照海关的相关规定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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