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装清关时,纤维成分标注应准确、清晰,按含量由高到低的顺序标注。例如一件服装含有 50% 棉、30% 聚酯纤维、20% 氨纶,标签上应依次标注 “棉 50%、聚酯纤维 30%、氨纶 20%”。标注的纤维名称需符合国家标准规定,不能使用俗称。同时,纤维含量的允许偏差也有规定,如含量在 50% 及以上的纤维,允许偏差为 ±5%;含量在 50% 以下的纤维,允许偏差为 ±3%。若标注不符合规范,可能影响服装清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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