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港口罢工导致货物错过销售季节,被保险人首先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货物原本的销售合同、预计销售时间和价格等相关证明材料,证明货物确实因罢工错过销售季节遭受损失。保险公司会评估货物错过销售季节造成的实际损失,通常包括货物市场价格的贬损以及预期利润的损失。例如,一批季节性服装因港口罢工延误到货,原本旺季时每件可售 100 元,错过季节后每件只能卖 30 元,且预期每件利润为 30 元,那么每件货物的损失为(100 - 30) + 30 = 100 元。保险公司会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比例和免赔额,对这批货物的总损失进行赔付,但需注意保险合同中对于此类损失理赔的具体要求和限制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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