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航运相关法律法规对危险货物运输的包装和标识规定严格。包装方面,要求危险货物的包装必须坚固、完好,能够承受正常运输过程中的震动、碰撞和挤压。根据货物的性质和危险程度,选择合适的包装材料,如塑料、金属、玻璃等,且包装材料需与所装货物具有兼容性,不会发生化学反应。例如,易燃液体需使用抗腐蚀的金属或特殊塑料包装。包装的封口必须严密,防止货物泄漏。对于易爆炸货物,包装需具备防爆功能。标识方面,必须在包装的显著位置张贴危险货物标识,标识的图案、颜色、尺寸等都有明确标准。如爆炸物标识为橙色背景,黑色爆炸图案;易燃液体标识为红色背景,黑色火焰图案。标识需包含货物的联合国编号、危险类别、警示语等信息,确保在运输过程中,相关人员能迅速识别货物的危险性,采取正确的防护和应急措施,保障航运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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