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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损坏或丢失赔偿在成本核算中的处理原则?
2025年02月28日 23:06   浏览:0   来源:货代小哈哈
  • 在成本核算中,货物损坏或丢失赔偿遵循以下处理原则。首先,确定赔偿责任归属,若因船舶自身原因(如船舶设备故障、船员操作失误)导致货物损坏或丢失,船务企业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造成,船务企业可能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免责,但需提供充分证据。

  • 当确定需承担赔偿责任时,赔偿金额应根据货物的实际价值计算。对于有明确市场价格的货物,按市场价格赔偿;对于定制货物等难以确定市场价格的,可通过评估机构评估其价值。赔偿费用计入营业外支出,在成本核算时单独列示,以便清晰反映该项成本对企业利润的影响。

  • 同时,若船务企业已购买相关保险(如货运险),在支付赔偿后,应及时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收到的保险理赔款冲减已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赔偿金额,最终成本核算以实际承担的赔偿金额(扣除理赔款后)为准。此外,船务企业还应分析货物损坏或丢失的原因,采取相应措施改进运营管理,降低此类成本再次发生的可能性,如加强船员培训、完善设备维护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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