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拖轮租赁合同中一般会对出租方船舶转让或抵押作出限制。通常规定,在租赁期间,未经承租方书面同意,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船舶转让给第三方。若出租方违反此规定,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承租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如寻找替代拖轮的额外费用、业务延误造成的损失等。对于船舶抵押,合同也会限制出租方在租赁期间进行抵押操作,以免因抵押权实现影响承租方的正常使用。若出租方确需抵押船舶,需提前告知承租方,并确保抵押行为不会对租赁关系产生不利影响,如抵押权人不能干涉承租方按照合同约定使用拖轮。同时,合同可能要求出租方在办理抵押手续后,及时向承租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