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原则:IMO 旨在确保船员有合理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保障船员的身心健康以及船舶航行安全。规定要求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应符合人体生理和心理的正常需求,避免过度疲劳工作,并且应制定明确的工作时间和休息时间计划并严格执行。
具体规定:
一般情况下,在任何 24 小时时段内,船员的最短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10 小时,且这 10 小时可以分成不超过 2 个时间段,其中一个时间段至少要达到 6 小时。
在任何 7 天时间内,船员的累计休息时间不得少于 77 小时。
对于值班船员,其连续值班时间不得超过 14 小时,并且在两次值班之间应当安排足够的休息时间,以保证船员能恢复精力继续履行职责。
船舶在紧急情况、特殊作业或不可抗力等情况下,虽然可以对正常的工作和休息时间安排进行适当调整,但事后应尽快恢复到符合规定的正常时间安排,并对相关情况进行记录说明,例如记录紧急情况的内容、调整时间的时段以及后续如何弥补休息时间等情况,以备相关检查和监督。
监督管理:船舶管理公司有责任监督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执行情况,船长作为船舶的直接负责人也要确保船员按规定休息和工作,同时,港口国监督检查等相关机构在船舶靠港检查时,会对船员的工作和休息时间记录(通常记录在航海日志等相关文件中)进行核查,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可能会要求船舶进行整改,并根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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