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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货物在运输途中因自然灾害受损,托运人如何依据海商法索赔?
2024年12月29日 18:31   浏览:0   来源:Faye

依据海商法,海运货物因自然灾害受损时,托运人可按以下步骤进行索赔:

确定索赔对象


  • 契约承运人: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的一方,负责确保货物安全运输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即使其将运输委托给实际承运人,仍需对全部运输负责 。

  • 实际承运人:接受契约承运人委托,实际从事货物运输的人。在其负责的运输区段内,需根据法定和约定承担相应责任 。

收集证据


  • 证明货物受损情况:获取卸货港的理货报告、货物检验报告,详细记录货物受损的数量、程度等状况;拍摄受损货物的照片或视频,直观呈现货物的受损状态。

  • 证明自然灾害的发生:收集气象部门的灾害证明文件、航海日志中关于灾害天气的记录、船舶遭遇自然灾害时的照片或视频等,以证实自然灾害的发生时间、强度等信息.

  • 证明运输合同关系:提供海上货物运输合同、提单等,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货物的运输条款。

确定承运人责任


  • 分析免责事由:海商法规定了承运人在特定情形下的免责事由,如天灾等不可抗力因素,但承运人需对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若其无法充分证明自然灾害属于免责范畴,或未履行合理的减损义务,则需承担赔偿责任 。

  • 判断承运人过失:即使存在自然灾害,若承运人存在管货过失等,如未妥善积载、绑扎货物致其在灾害中受损加剧,托运人仍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

计算索赔金额


  • 货物价值:依据货物的发票金额、市场价值等确定受损货物在完好状态下的价值。

  • 损失范围:除货物本身的损失外,还包括因货物受损导致的托运人预期利润损失、为处理受损货物支付的额外费用等。

  • 责任限制:需注意海商法中对承运人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如每件或每一货运单位的最高赔偿限额等,但如果承运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则可能丧失责任限制的权利.

及时发出索赔通知


  • 通知期限:应在规定的时效内发出通知,一般情况下,根据海商法规定,就沿海、内河货物运输合同向承运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权,时效期间为一年,自承运人交付或者应当交付货物之日起计算2.

  • 通知形式:以书面形式向承运人或其代理人发出索赔通知,详细说明货物受损情况、索赔金额等内容.

协商或提起诉讼


  • 协商解决:先与承运人进行友好协商,尝试就赔偿金额、赔偿方式等达成一致,以快速解决纠纷,减少损失。

  • 提起诉讼:若协商无果,托运人可在诉讼时效内,依据收集的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

提供一份海运货物因自然灾害受损的索赔计算的示例

国际上有关海运货物因自然灾害受损的典型案例有哪些?

海商法中对于海运货物因自然灾害受损的赔偿限额是如何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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