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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集装箱运输中发生共同海损,如何确定集装箱及其货物的损失和分摊方式?
2024年12月29日 12:47   浏览:0   来源:Faye

在集装箱运输中发生共同海损,确定集装箱及其货物的损失和分摊方式如下:

确定损失


  • 集装箱损失

    • 物理损坏:若集装箱在共同海损行为中遭受碰撞、火灾、搁浅等事故而导致箱体变形、破损、穿孔等物理性损坏,需要评估维修所需的费用,包括材料、人工、运输等成本。若集装箱损坏严重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不经济,可按照集装箱的折旧后的价值减去残余价值来确定损失金额。

    • 功能丧失:即使集装箱外观无明显损坏,但因共同海损事件致使其防水、保温、通风等功能丧失或部分丧失,影响货物的安全和质量,需要根据恢复其功能所需的费用来确定损失,或者参照类似功能丧失情况下的市场价值贬损程度来估算损失。

  • 货物损失

    • 灭失:货物在共同海损过程中完全灭失,如被抛弃、沉没、烧毁等,其损失金额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减除由于牺牲无需支付的运费计算12

    • 损坏:货物部分受损的,在就损坏程度达成协议前售出的,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与出售货物净得的差额计算;若未售出,可通过专业的检验、鉴定机构评估货物的受损程度和修复费用,或者根据市场上同类受损货物的贬值情况来确定损失金额12

分摊方式


  • 确定分摊价值

    • 船舶分摊价值: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完好价值,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计算,或者按照船舶在航程终止时的实际价值,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12

    • 货物分摊价值:对于集装箱内的货物,按照货物在装船时的价值加保险费、运费,减除不属于共同海损的损失金额和承运人承担风险的运费计算。货物在抵达目的港以前售出的,按照出售净得金额,加上共同海损牺牲的金额计算12

    • 集装箱分摊价值:若集装箱属于承运人所有,其分摊价值可按照集装箱的购置成本减去折旧,再加上因共同海损造成的损失金额来计算;若集装箱是货主自备箱,可参照类似集装箱的市场租赁价格在共同海损期间的折损价值,加上其本身的损失金额来确定分摊价值。

  • 计算分摊比例和分摊金额

    • 计算共同海损损失率:以共同海损损失总金额除以共同海损分摊价值总额得出2

    • 计算各受益方应分摊的金额:以船舶、货物、集装箱等各受益方的分摊价值金额分别乘以共同海损损失率,得出各受益方应分摊的共同海损金额2

共同海损协议的理算步骤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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