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对于禁止入境的动植物产品有以下具体规定:
动物及动物产品类1:
活动物:除犬、猫外的所有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以及动物遗传物质禁止入境。
肉类及其制品:无论是生还是熟的肉类(含内脏类)及其制品,除干制、熟制、发酵后制成的食用酱汁类水生动物产品外的水生动物产品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
奶及奶制品:动物源性奶及奶制品,包括生奶、鲜奶、酸奶,动物源性的奶油、黄油、奶酪等奶类产品禁止入境。
蛋及其制品:鲜蛋、皮蛋、咸蛋、蛋液、蛋壳、蛋黄酱等蛋源产品禁止入境。
燕窝:除罐头装燕窝外,其他燕窝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油脂类等制品:油脂类,皮张、毛类,蹄、骨、角类及其制品禁止入境,但经加工处理且无血污、肌肉和脂肪等的蛋壳类、蹄(爪)骨角类、贝壳类、甲壳类等工艺品除外 。
动物源性饲料等:动物源性饲料(含肉粉、骨粉、鱼粉、乳清粉、血粉等单一饲料)、动物源性中药材、动物源性肥料禁止携带、寄递进境 。
植物及植物产品类1:
新鲜水果、蔬菜:禁止携带、邮寄进境,以防止有害生物入侵,危害我国农林业生产安全。
烟叶:烟叶(不含烟丝)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
种子、苗木等:种子(苗)、苗木及其他具有繁殖能力的植物材料禁止入境,防止外来物种入侵,对本地生态环境造成破坏。
有机栽培介质:禁止入境,避免其中可能携带的有害生物传入。
其他类1:
动植物病原体等:菌种、毒种等动植物病原体,害虫及其他有害生物,细胞、器官组织、血液及其制品等生物材料禁止入境。
动物尸体等:动物尸体、动物标本、动物源性废弃物禁止入境,防止疾病传播和环境污染。
土壤:土壤禁止携带、邮寄进境,因其可能含有大量的病菌、害虫及杂草种子等有害生物。
转基因生物材料:未经许可的转基因生物材料禁止入境。
特殊情况:通过携带或邮寄方式进境的动植物及其产品和其他检疫物,如获得国家相关行政部门的批准并持有输出国或地区的官方检疫证明,则不受上述名录的限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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