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8日上海航运交易所消息,上海市交通委与财政局联合印发的《上海市促进现代航运服务业创新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将于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0年12月31日,该细则以专项资金支持航运技术创新、高端航运服务创新、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重大研究成果及其他相关创新举措四大方向,每年评选近两年内已完成并取得成效的项目并按类别给予不同额度资金支持,其中航运技术创新发展类示范项目支持额度最高达150万元,项目申报于每年二季度通过政府网站发布指南、单位需在“一网通办”平台提交材料,市交通委将按流程完成评审、公示与资金拨付,同时资金使用情况将接受审计监督,相关违规行为也将按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