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6日,全国首个设立在海事管理机构的“津海法通”流动仲裁庭在新港海事局揭牌并运行,由天津海事局与天津仲裁委员会共同创立,标志“海事调解+专业仲裁”创新模式落地。该仲裁庭将服务延伸至海事管理一线,提供“一站式受理、一体化裁决、一键式执行”全流程服务,解决当事人“多头跑”痛点;其中海上交通事故类纠纷实行“行政调解前置”,成功后可快速转化为强制执行力仲裁文书,调解未果或非事故类纠纷则走“仲裁直达通道”,能降低维权成本与时间。它锚定天津北方国际航运核心区定位,旨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提升我国海事仲裁国际公信力并输出“中国标准”,未来双方还将深化人员能力共建与配套制度完善,打造航运界信赖的纠纷解决“首选之地”,为京津冀协同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注入法治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