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中国最高人民法院获悉,40多年来,中国海事法院累计受理涉外海事案件8.8万件,涉及146个国家和地区。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沈红雨就海事审判服务海洋强国建设所发挥的重要职能作介绍说,越来越多外国当事人在所涉争议与中国没有实际联系情况下,主动选择在中国海事法院提起诉讼。2013年以来,人民法院累计审理海上货物运输、海上保险、船舶碰撞、船舶修造等纠纷案件30余万件、内河航运纠纷案件2.7万件,依法审理港口作业、码头建设等纠纷案件5600余件,依法审理涉及海洋开发利用、海上风电工程、蓝色海洋牧场等纠纷案件1.3万余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