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2025年10月9日,美国财政部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依据第13902号、第13846号行政命令及特朗普《国家安全总统备忘录2》(NSPM-2),为打击伊朗液化石油气(LPG)出口,对涉伊朗石油的相关方实施第四轮制裁,共将50多家个人、实体和船舶列入SDN清单,其中包括1名中国个人GU, Wenlong、15个中国实体(含香港12家公司、新加坡注册的恒阳石化物流有限公司及中国的日照实华原油码头有限公司、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以及33艘涉及多国国旗、多种类型的船舶;美方还指控部分中国实体存在协助卸载、接收或购买伊朗石油的行为,涉及数百万桶伊朗石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