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航运业迎来重要法规更新消息。2024 年 3 月 22 日,国际海事组织海上环境保护委员会第 81 届会议以第 MEPC.385 (81) 号决议,正式通过了《〈经 1978 年议定书修订的 1973 年国际防止船舶造成污染公约〉的 1997 年议定书》,即《防污公约》附则的修正案。该修正案将于 2025 年 8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这一举措旨在进一步加强对船舶造成空气污染的防控,推动全球航运业朝着更环保、更可持续的方向发展。
《防污公约》附则 VI 主要聚焦于防止船舶造成空气污染,此次 2024 修正案涵盖多方面关键内容。在燃料管理方面,规范了船舶低闪点燃料和气体燃料的相关规定。具体而言,将《防污公约》附则 Ⅵ 第 18.5.2 条、18.6 条、18.7.1 条、18.7.2 条、18.9.2 条、18.9.3 条、18.9.4 条中,关于燃料供受单证的信息、保存、主管机关检查的内容,修正为同样适用于低闪点燃料或气体燃料,使相关管理规定更加全面且统一 。
对于船舶动力设备,明确了非完全相同替代柴油机的检验要求。在原《防污公约》附则 Ⅵ 第 13.2.2 条基础上,增加了 “安装船用柴油机替代蒸汽系统须视为更换柴油机” 的情形,并规定主管机关需向 IMO 通报 2025 年 8 月 1 日或以后安装的 II 级而非 III 级替代柴油机的情况 。这有助于确保船舶在进行动力设备更换时,其排放等相关指标依然符合环保要求。
在船舶燃油消耗数据收集方面,修正案也进行了更新。IMO 秘书长在遵守严格保密条款的情况下,可以向咨询机构和研究机构提供船舶燃油消耗的数据;同时,应公司要求,也可向公众提供本公司的燃油消耗数据。此外,为保证 IMO 船舶燃油消耗数据库的信息颗粒度一致性,修正案还包含一份更新后的燃油消耗数据表格式附件 。这将使船舶燃油消耗数据的收集和使用更加规范、透明,有利于行业进行数据分析和节能减排策略的制定。
随着全球对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不断提升,航运业作为国际贸易的重要纽带,其碳排放和环境污染问题备受关注。《防污公约》附则 VI 2024 修正案的生效,无疑给全球航运企业带来了新的挑战与机遇。一方面,船东和运营企业需要对船舶设备、燃料使用以及数据管理等方面进行调整和升级,以确保符合新法规要求,这可能在短期内增加运营成本。另一方面,从长远来看,这将促使行业加快技术创新,推动更环保、高效的船舶动力技术和燃料的研发与应用,有利于整个航运业的可持续发展转型。航运企业需密切关注修正案的具体要求,提前做好应对准备,以平稳过渡并适应新的法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