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进口图书需要经过新闻出版部门的审批。进口单位应向国家新闻出版署或地方新闻出版局提出申请,提交进口图书的详细清单,包括书名、作者、出版社、ISBN 号、进口数量等信息。新闻出版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主要审查图书的内容是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和文化政策要求,是否存在违禁内容,如宣扬恐怖主义、淫秽色情、危害国家安全等内容。对于通过审核的申请,新闻出版部门会颁发相关的进口批准文件,企业在进口清关时需向海关出示该文件,方可完成清关手续。但对于一些用于科研、教学等特殊用途且数量较少的图书,可能有相应的简化审批程序或豁免情况,具体可根据新闻出版部门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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