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药品必须取得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或《医药产品注册证》(针对港澳台地区药品)。清关时要提供药品的质量标准、检验报告,由生产厂家或出口国官方检验机构出具。药品的包装、标签、说明书需符合中国药品管理法规要求,必须有中文标识。此外,进口商要有药品经营资质,且药品需从指定的口岸进口,接受海关和药品监管部门的双重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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