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邮寄进境物品,海关依法征收进口税,但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 50 元(含 50 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超过 50 元的,根据物品的种类适用不同税率征税。一般来说,食品、饮料等税率为 13%;纺织品及其制成品、电器用具等税率为 20%;烟、酒、化妆品等税率较高,化妆品税率可达 50%。例如,个人邮寄一批化妆品价值 800 元,其应征进口税税额为 800×50% = 400 元,超过了 50 元免征额度,需缴纳 400 元进口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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