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船舶在开航时不适航,且被保险人对此并不知情,同时被保险人在投保时已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保险公司一般需要承担赔偿责任。但保险公司在赔付后,有权向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进行追偿,因为船舶不适航属于承运人违反适航义务。例如,船舶在开航前未对关键设备进行检查维护,航行中设备故障导致货物受损,而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未隐瞒任何与货物相关的重要信息,保险公司需先对被保险人进行赔偿,之后再向船舶所有人或承运人追讨赔偿。
然而,如果被保险人在投保时知晓船舶不适航情况却未如实告知保险公司,那么保险公司有可能依据保险合同中的如实告知条款,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船舶不适航情况下的海运保险理赔责任认定,关键在于被保险人是否尽到如实告知义务以及对船舶不适航情况是否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