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投保不足额时,即保险金额低于货物的实际价值,保险公司通常按照保险金额与货物实际价值的比例进行赔偿。计算公式为:赔偿金额 = 损失金额 ×(保险金额 ÷ 货物实际价值)。例如,一批货物实际价值为 100 万元,而投保人只投保了 80 万元的保险金额。货物在运输途中遭受损失,经评估损失金额为 30 万元。那么,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 = 30 万元 ×(80 万元 ÷100 万元)= 24 万元。这意味着被保险人需要自行承担剩余的 6 万元损失,以此促使投保人按照货物实际价值足额投保,避免因投保不足而在损失发生时得不到充分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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