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海运保险理赔时效为 2 年,从被保险货物在最后卸载港全部卸离海轮后起算。若超期未申请,保险公司通常会拒绝承担赔偿责任。例如,一批货物在 2023 年 1 月 1 日卸离海轮,按照规定,被保险人应在 2025 年 1 月 1 日之前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若超过这个时间,除非有特殊原因且能提供合理证明,否则保险公司可依据保险合同及相关法律规定,拒绝赔付该批货物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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