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照国际海上避碰规则和内河避碰规则的要求,正确显示各种导航灯光。在船首要显示白色的桅灯,照亮船舶前方的航道,让其他船舶能够看到本船的行驶方向。在船尾要显示尾灯,表明船舶的尾部位置。在船舶的左右舷要分别显示绿色和红色的舷灯,让其他船舶能够判断本船的横向位置和会遇态势。如果船舶长度超过一定标准,还需要在船的中部等位置显示额外的灯光。同时,要确保灯光的亮度和颜色符合标准,定期检查灯光的工作情况,及时更换损坏的灯泡,避免因灯光故障导致其他船舶误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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