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造船舶吃水深度验收首先要依据船舶设计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在船舶空载状态下,测量的吃水深度应与设计空载吃水深度偏差在允许范围内,一般偏差不超过 ±50 毫米。满载状态下,测量的吃水深度也需符合设计满载吃水深度,偏差同样控制在合理范围,通常为 ±100 毫米。验收时要确保船舶在不同载重状态下,吃水深度的分布均匀,不能出现局部吃水深度异常偏差的情况。同时,要检查船舶吃水深度测量装置的准确性,其测量误差应满足行业标准要求。此外,还会通过倾斜试验等方式,验证船舶在不同吃水深度下的稳性等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设计标准,只有各项指标都满足要求,才能判定船舶吃水深度验收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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