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航运圈--航运业综合服务信息平台!
航运圈资讯  >  海运资讯  >  当海运代理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时,应承担怎样的合同责任?
当海运代理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时,应承担怎样的合同责任?
2024年12月30日 22:03   浏览:0   来源:货代小哈哈

当海运代理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时,通常需要承担以下合同责任:

赔偿损失


  • 直接经济损失:包括因手续未及时办理导致的货物滞港费用,如码头仓储费、滞箱费等。例如,货物在港口滞留额外产生了每天 500 美元的仓储费,若该滞留是由于货代未及时办理进口手续所致,货代需赔偿委托方这笔费用。还可能有货物运输延迟造成的生产停滞损失,如果委托方是生产企业,因货物未及时进口导致生产线停工,由此产生的工人工资损失、设备闲置损失等都应由货代赔偿。

  • 间接经济损失:若货物未能按时交付给收货人,导致委托方对下游客户违约,支付的违约金或赔偿金应由货代承担。比如,委托方与下游客户签订的合同约定了交货时间,因货代的延误致使委托方无法按时交货而支付了合同金额 10% 的违约金,货代需对该笔违约金进行赔偿。另外,如果货物因进出口手续问题错过最佳销售时机,造成的利润损失也属于间接损失范围,货代应在可预见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支付违约金


  • 如果海运代理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货代未及时办理进出口手续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那么货代应按照合同约定向委托方支付违约金。例如,合同约定每逾期一天办理手续,货代需向委托方支付货物价值 0.5% 的违约金,若逾期 5 天,则需支付货物价值 2.5% 的违约金。

  • 即使合同未明确约定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委托方也可要求货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自身造成的损失,该损失赔偿额应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货代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继续履行合同义务


  • 货代有义务在发现未及时办理手续后,尽快采取措施补办手续,以确保货物能够顺利进出口。例如,尽快补齐所需的报关文件、缴纳相关税费等,使货物能够尽快通关并交付给收货人。

  • 如果因货代的原因导致货物无法按时装船出运或卸货进港,货代应负责重新安排合适的船期或运输方式,确保货物最终能够安全、及时地到达目的地。同时,对于在补办手续过程中产生的额外费用,如加急办理的手续费等,应由货代自行承担。

丧失报酬请求权


  • 如果货代未能及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导致货物运输出现严重问题,甚至未能完成运输任务,在这种情况下,货代可能会丧失向委托方请求支付报酬的权利。因为货代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其要求支付报酬的前提条件不成立。

  • 即使货代已经完成了部分运输服务,但由于其在进出口手续办理环节的重大违约行为,给委托方造成了重大损失,委托方也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扣除相应的报酬作为对货代违约的惩罚和补偿。

提供一份海运代理合同中关于货代办理进出口手续的具体条款范本

当海运代理及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时,是否有相应的奖励条款?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海运代理无法及时办理货物进出口手续,责任如何界定?


航运圈资讯号
货代小哈哈
介绍
做一枚开心的小货代。
推荐航运圈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