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核算运费:由于运输距离、航线、可能涉及的中转港口等因素发生变化,需要重新计算运输费用。例如,如果原目的地为 A 港,现变更为距离更远的 B 港,运费可能会因航程增加、燃油消耗增多等因素而提高。应明确按照海运代理公司现行的运价表或者双方重新协商的价格计算新增的运费部分,并约定支付方式和时间,比如在货物抵达新目的地后的一定工作日内支付。
重新评估运输时间:考虑到新目的地的不同以及可能的航线调整,重新评估货物的预计运输时间,并明确告知委托方。例如,原计划从起运港到 A 港的运输时间为 10 天,现变更到 B 港后,根据新航线的情况,预计运输时间可能变为 15 天,需在合同补充条款中注明新的运输时间范围,以及因运输时间变化可能产生的风险和责任划分。
保险范围调整:由于运输目的地变更,货物面临的风险可能发生变化,需要对货物运输保险的范围进行相应调整。如果原保险条款仅覆盖到 A 港的运输风险,现变更到 B 港后,需及时通知保险公司并协商扩大保险范围,确保货物在新的运输过程中的风险得到充分保障。保险费用的增加部分由委托方承担,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委托方支付保险费增加部分的时间和方式,以及如果因未及时支付保险费增加额导致保险失效的责任承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