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用应急照明系统的蓄电池充电和维护至关重要,直接关系到应急照明系统在关键时刻能否正常工作,以下是具体的方法:
恒流充电:在蓄电池充电初期,一般采用恒流充电方式。根据蓄电池的容量和型号,选择合适的充电电流,通常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 10% 左右。例如,对于一个 100Ah 的蓄电池,充电电流可设置为 10A 左右。这种充电方式可以使蓄电池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较大的电量补充,但需要注意充电时间不宜过长,以免蓄电池过热。
恒压充电:当蓄电池的电压上升到一定值后,可切换为恒压充电方式。恒压充电的电压一般为蓄电池额定电压的 1.2 倍左右。例如,对于 12V 的蓄电池,恒压充电电压可设置为 14.4V 左右。在恒压充电阶段,充电电流会随着蓄电池电量的增加而逐渐减小,当充电电流减小到一定值时,可认为蓄电池已基本充满。
浮充充电:应急照明系统的蓄电池在长期备用状态下,通常采用浮充充电方式。即蓄电池与充电电源始终保持连接,充电电源提供一个略高于蓄电池额定电压的恒定电压,一般为额定电压的 1.1 倍左右,如 12V 蓄电池的浮充电压约为 13.2V。这样可以使蓄电池始终保持在满充状态,同时又不会因过充而损坏。
定期检查外观: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外观检查,查看蓄电池外壳有无裂纹、变形、漏液等现象,极柱和连接部位有无松动、腐蚀等情况。如发现蓄电池外壳有裂纹或漏液,应及时更换蓄电池;极柱和连接部位如有松动,需及时拧紧;如有腐蚀,应用温水和小苏打溶液清洗,然后擦干并涂抹凡士林等防腐蚀剂。
测量电压和比重:每隔 1-3 个月,使用专业的电压表和比重计测量蓄电池的电压和电解液比重。对于铅酸蓄电池,正常的单体电压应在 2.1V-2.2V 之间,电解液比重在 1.28 左右。如果电压低于 2V 或比重明显偏低,说明蓄电池可能存在充电不足或老化等问题,需要及时进行充电或进一步检查。
进行充放电试验:每 3-6 个月进行一次充放电试验,以检验蓄电池的性能和容量。将蓄电池充满电后,连接负载进行放电,放电电流一般为蓄电池额定容量的 0.1 倍左右,放电时间一般为 10 小时左右。在放电过程中,记录蓄电池的电压和放电时间,计算出蓄电池的实际容量。如果实际容量低于额定容量的 80%,说明蓄电池性能下降,需要进行修复或更换。
控制环境温度:蓄电池的工作环境温度应控制在 0℃-40℃之间,最佳温度为 25℃左右。温度过高会加速蓄电池的老化和自放电,温度过低会降低蓄电池的容量和充电效率。在船舶上,可通过安装空调或通风设备等方式来调节蓄电池室的温度。
定期清洁:定期清理蓄电池表面的灰尘、油污等杂质,保持蓄电池表面清洁干燥,以防止杂质导电引起蓄电池短路或自放电。清洁时,可用湿布轻轻擦拭蓄电池表面,然后用干布擦干。
船用应急照明系统的蓄电池浮充充电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如何判断船用应急照明系统的蓄电池需要更换?
船用应急照明系统的蓄电池充电和维护应遵循哪些标准或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