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失火危险程度划分:
高危险区域:通常将厨房、机舱等失火危险性高的区域与客舱区域进行严格分隔。厨房因有明火和大量易燃物,可能会采用 “A-60” 级等较高等级的防火分隔与相邻的客舱区域或走廊隔开;机舱作为船舶动力核心区域,与客舱之间也有严格的防火分隔要求,以防止火灾从机舱蔓延到客舱区域。
中等危险区域:客舱中的公共区域如餐厅、娱乐室等,由于人员密集且可能存在较多电气设备等火源,其防火分隔等级相对较高,一般采用 “A” 级或 “B” 级分隔,与其他区域隔开,防止火灾在公共区域内迅速蔓延并波及其他客舱。
低危险区域:客舱中的卧室等相对而言失火危险性较低,但仍需满足一定的防火分隔要求,如采用 “B” 级或 “C” 级分隔,以在火灾发生时为人员逃生争取时间。
按甲板和舱室位置划分:
垂直方向:一般将客舱分层布置,每层客舱之间通过甲板进行分隔,甲板的耐火等级根据其所处位置和相邻处所的危险程度而定,如在机舱上方的甲板可能需采用 “A-60” 级分隔,而普通客舱层之间的甲板可能采用 “A-0” 级或 “B-0” 级分隔。
水平方向:客舱可根据不同等级或功能分区布置,高级客舱可能布置在上层建筑的上层,相对独立且与其他区域有较好的防火分隔。不同等级客舱之间也可能采用一定等级的防火分隔,如 “A-0” 级或 “B-0” 级,以防止火灾在不同等级客舱区域之间蔓延。
SOLAS公约对客船逃生通道的布置有哪些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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