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贸水运航道的日常维护资金主要有以下来源:
国家按照 “以航养航、专款专用” 的原则,向船舶、竹木排筏、浮运物体的所有者或经营者征收航道养护费,用于航道养护。如江西省对营业性运输船舶,按其每航次实际营运收入总额的 6% 计征航养费;对非营业性运输船舶以及难以确定实际营运收入的营业性运输船舶、非机动船舶按每月每载重吨 1.90 元计征,机动船舶按每月每载重吨 2.65 元或每月每千瓦 6.50 元的标准择大者计征。
对于设有船闸的航道,船舶通过船闸时需要缴纳过闸费。这些费用部分会用于船闸的日常运营和维护,部分也会用于航道的整体维护和管理,以保证船闸及航道的正常运行。
哪些企业或组织负责具体的内贸水运航道维护工作?
内贸水运航道维护资金是否会随着物价水平上涨而调整?
如何加强对内贸水运航道维护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