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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员外派船员在工作中受伤后的赔偿机制是怎样的?
2024年12月16日 11:31   浏览:29   来源:货代小哈哈

海员外派船员工作中受伤后的赔偿机制主要如下:

工伤保险赔偿


  • 责任主体: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15.

  • 认定与申请:外派船员在工作中受伤,应及时就医并保留相关医疗证明,由劳务派遣单位依法申请工伤认定,用工单位需协助调查核实16.

  • 赔偿范围1 :

    • 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药品、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住院伙食补助费: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标准进行支付。

    • 交通费、食宿费:同样依据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 康复治疗费:依地方规定,经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后,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 辅助器具费:因日常生活或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安装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费用按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支付。

    • 停工留薪: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 12 个月,伤情严重等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但不得超 12 个月。

    • 护理费: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支付,完全生活不能自理的支付 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支付 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的支付 30% 。

    • 伤残补助金与伤残津贴:按伤残等级赔付。

船东责任赔偿


  • 直接雇佣关系:若船员与船东直接签订劳动合同,船东作为用人单位,需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工伤赔偿法规,承担船员工伤的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上述工伤保险赔偿范围内的各项费用,以及可能需额外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如营养费等35.

  • 劳务派遣关系:当存在船员服务机构派遣船员到船东船上工作的劳务派遣关系时,船东作为用工单位,一般情况下承担的是工伤保险赔偿责任 。但如果船东对船员的受伤存在过错,如未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未对船员进行必要的安全培训等,船员可依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要求船东承担相应的侵权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45.

特殊情况的赔偿


  • 境外船东与境内外派机构:若船东为国外公司,一般由境内船员外派机构与外派船员签订合同并缴纳社保,此时船员的工伤赔偿按境内工伤保险机制执行。若境外船东仅在国外为船员安排了社会保险,则按国外购买的社会保险机制赔偿;若船东既在中国通过外派机构缴交了社会保险又在国外安排了社会保险,则船员或其家属有选择权5.

  • 未缴纳工伤保险:如果派遣单位未依法为外派船员办理并缴纳工伤保险,用工单位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船员有权要求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共同承担工伤赔偿职责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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