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标准和公约
照明方面:规定了船舶不同区域的最低照明强度要求。例如,在救生艇筏的存放和登乘区域,要保证足够的照明亮度,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能清晰看到登乘设施和操作说明。照明灯具的布置要确保无阴影区,尤其是在通道、楼梯等人员行走的关键部位。
动力方面:要求船舶动力系统能够在各种工况下提供足够的电力,以保证船舶的正常航行和安全设备的运行。例如,对于应急动力系统,规定在主电源失效的情况下,应急发电机要能在一定时间内自动启动并为应急设备供电。同时,对动力设备的接地和绝缘也有严格要求,以防止触电事故。
通信方面:规定了船舶必须配备的通信设备种类和性能。例如,要求船舶安装甚高频(VHF)无线电话,用于近距离通信,其通信范围和信号强度要符合规定标准。同时,船舶还应配备全球海上遇险与安全系统(GMDSS)设备,包括卫星通信设备等,以确保在全球范围内能及时发送和接收遇险报警信息。
SOLAS 公约(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
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
GB/T 17559 - 2011《船用全球定位系统(GPS)接收机通用技术条件》:规定了船用 GPS 接收机的定位精度、信号接收灵敏度等性能指标。船舶依靠 GPS 接收机进行精确的导航定位,其定位精度要满足船舶在不同水域(如内河、沿海、远洋)的航行要求。
CB/T 3818 - 2013《船用甚高频无线电话设备技术条件》:对船用 VHF 无线电话设备的发射功率、接收灵敏度、频道数量等作出规定。VHF 设备是船舶近距离通信的重要工具,其发射功率要符合规定,以保证通信距离,同时接收灵敏度要足够高,确保能清晰接收其他船舶的信号。
GB/T 11804 - 2005《电工电子产品环境条件分类 船舶环境》:规定了船舶动力设备所处的环境条件分类,包括温度、湿度、盐雾、振动等因素。动力设备的设计要能适应这些恶劣环境。例如,船用电机的绝缘材料要能承受船舶环境中的高湿度和盐雾侵蚀,确保电机在长期运行中不会出现绝缘故障。
CB/T 3254 - 2018《船用发电机组技术条件》:对船用发电机组的功率、电压、频率等参数以及性能要求作出规定。发电机组的功率要满足船舶在各种工况下(如航行、装卸货、停泊等)的用电需求,并且要具有一定的过载能力。电压和频率的波动范围要在规定的公差范围内,以保证用电设备的正常运行。
GB/T 3552 - 2018《船舶电气设备 第 1 部分:一般规定》:规定了船舶照明灯具的类型、防护等级和安装要求。例如,在有爆炸危险的舱室(如油船的货舱附近区域),照明灯具应采用防爆型灯具,其防爆等级要符合相应标准。灯具的安装高度和角度也有要求,以保证照明效果和人员安全。
不同船舶类型的特殊照明要求:例如,客船的乘客居住舱室照明应满足舒适性和温馨感的要求,光照强度要适宜,色温要符合人体视觉习惯。而对于渔船,在作业甲板区域,照明灯具要能够提供足够的亮度,并且要具有防海水腐蚀的性能。
照明方面
动力方面
通信方面
船级社规范
船级社要求船舶通信设备要经过认证,符合相关的国际和国内标准。例如,对于船舶的卫星通信终端,船级社要对其通信协议、数据传输速率、信号稳定性等进行审查。同时,船级社还规定了通信设备的安装位置和安装方式,要确保通信设备能够正常工作,并且便于操作和维护。例如,VHF 天线的安装位置要保证信号的良好接收和发射,避免受到其他设备的干扰。
船级社对船舶动力系统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有严格要求。在动力设备的选型方面,规定要选用经过认可的产品。例如,船用变压器的设计和制造要符合船级社的规范,包括其绕组的绝缘等级、短路承受能力等。同时,对于动力系统的保护装置(如断路器、熔断器等),船级社规范规定了其额定电流、短路分断能力等参数,以确保动力系统在出现故障时能够及时切断电路,保护设备和人员安全。
各大船级社(如中国船级社 CCS、美国船级社 ABS、英国劳氏船级社 LR 等)都有关于船舶照明系统的详细规范。例如,船级社规范要求照明系统的线路要采用防火、防潮的电缆,并且电缆的敷设要符合安全原则,避免受到机械损伤。对于应急照明系统,船级社规定了其独立供电的时间和亮度要求,应急照明灯具要能够在主照明系统失效后自动点亮,并且能持续工作一定时间(如 180 分钟),以满足船舶在紧急情况下的人员疏散和重要设备操作的照明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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