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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运出口货物的检验检疫要求有哪些?详细解读
2024年12月09日 19:46   浏览:0   来源:货代小哈哈

报检主体与时间


  • 报检主体:法定检验检疫的出口商品的发货人应向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报检2

  • 报检时间:一般出境货物最迟于报关或装运前 7 天报检,需隔离检疫的出境动物在出境前 60 天预报,隔离前 7 天报检3 。

法定检验检疫范围


  • 列入《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的商品12.

  •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检验的其他进出口商品12.

  • 对装运出口易腐烂变质食品、冷冻品的船舱、集装箱等运载工具的适载检验1.

  •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性能检验和使用鉴定等1.

报检所需单证


通常包括合同、发票、装箱单、提单等必要的凭证,以及相关批准文件 12.

商品检验要求


  • 品质检验:检查货物的品质、规格、性能等是否符合合同或相关标准的要求。例如,对于服装出口,需检查面料的材质、颜色牢度、尺寸规格等是否达标;对于电子产品,要检测其功能是否正常、性能指标是否符合规定等。

  • 数量和重量检验:核实货物的数量和重量是否与合同、发票等单据一致,防止短装或超重等情况发生。

  • 包装检验:检验货物的包装是否牢固、完好,能否适应海运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如是否具有防潮、防震、防锈等功能,包装标志是否清晰、准确等。对于易碎品、危险品等特殊货物,包装要求更为严格14.

动植物检疫要求


  • 对于出口的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装载动植物、动植物产品和其他检疫物的装载容器、包装物,以及来自动植物疫区的运输工具,必须实施检疫12.

  • 经检疫合格或者经除害处理合格的,准予出境;检疫不合格又无有效方法作除害处理的,不准出境2.

食品卫生监督检验要求


  • 出口食品必须经过检验检疫机构的卫生监督检验,符合我国及进口国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

  • 检验内容包括食品的原材料、加工工艺、卫生状况、添加剂使用等方面,以确保食品的安全性和可食用性 。

特定产品的特殊要求


  • 危险货物:出口危险货物除了一般的检验检疫要求外,还需对其包装容器的性能进行检验,取得《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并按照规定进行使用鉴定,确保包装符合危险货物运输的要求,防止在海运过程中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14.

  • 化妆品:出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原材料管理制度、安全制度和产品检验制度等;由产地海关实施检验检疫,口岸海关实施口岸查验;企业需提交自我声明、销售包装化妆品成品的外文标签样张和中文翻译件等4.

检验检疫流程及处理


  • 检验检疫机构受理报检后,会对货物进行抽样、检验检疫等工作,根据检验检疫结果出具相应的证书或证单14.

  • 经检验检疫合格的,颁发《出境货物通关单》等相关证书,海关凭此验放货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不准出口,经技术处理,并经重新检验检疫合格的,方可出口;不能进行技术处理或者经技术处理后重新检验检疫仍不合格的,不得出口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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