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与意义:近年来香港青年及专业人才 “北上” 意愿强烈,此次试点工作为香港籍船员提供了更广阔的就业空间,有助于提升其专业技能和拓展职业发展道路,进一步促进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人才培养及融合发展,加强深港两地在海事领域的合作交流,为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注入新动力,推动大湾区航运事业协同共进1.
具体措施:持有有效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和 “海员雇佣登记簿” 的香港籍船员,经任职前评估,可申请换发除船长、大副、轮机长、大管轮以外职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取得限定在船籍港为 “深圳” 或 “中国前海” 的海船上担任相应职务的资格。同时,要求在船籍港为深圳的船舶上任职的香港籍船员需熟悉内地相关法律法规,并具备良好的中文沟通能力1.
服务模式与内容:天津市船员服务行业协会秉持 “心系海员所急、情至海员所难、智联海员所盼、力尽我们所能” 的价值理念,通过组建中西部海员服务站,成功打造了海员公益服务的特色品牌与样板工程。服务站有效链接了行业协会、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体检机构、行业专家智库等多方资源,为海员们提供职业规划指导、法律援助、健康体检、文化活动等全方位的服务,满足了海员的多元化需求2.
作用与影响:该服务站模式有力推动了海员群体的整体福祉和社会地位的提升,得到了评审专家的高度评价,充分体现了新时代 “枫桥经验” 的核心精神,即通过创新社会治理,回应现实需求,解决实际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力推动了海员队伍高质量发展,为我国航运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2.
建立背景与目的:随着海洋经济的发展,船员面临着日益复杂的法律环境和多元的权益保障需求,每年有大量的船员因用工合同、工伤认定和权益维护问题陷入困境。为提升热线服务能力,从制度上强化船员维权机制,舟山海事局与舟山律师协会建立了 “全国船员业务咨询热线” 及其相关律师支持服务框架协议3.
服务内容与意义:通过该热线及律师支持服务,为船员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与援助,尤其是在签订用工合同、工伤认定等容易出现权益纠纷的方面,给予海员及时的指导和帮助。同时,该服务还将法律知识带入校园,增强未来海事人才的法律意识,希望通过深入实施,构建起船员与雇主之间、政府与行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最终形成对船员权益的全面保护机制3.
会议研讨内容:围绕 2024 年港口国监督集中大检查活动主题,以海员工资和海员就业协议为重点开展研讨。会上,香港海事处介绍了港方 CIC 实施情况,剖析部分香港条例与海事劳工公约冲突时的实际做法,重申保障船员权益的重要性;香港海员工会站在海员权益的角度,探讨大陆法系与国外法系下船员就业协议的细节异同,提出了解决船员遣返、工伤认定、劳资纠纷等问题的建议4.
成果与影响:此次研讨会的连续六年成功召开,说明两地海员发展开放合作机制已日渐完善。通过交流研讨,各方分享了在维护船员权益方面的研究成果、实战经验和建议,有助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更好地发挥高质量发展动力源作用,持续深化深港海员发展定期研商工作机制,为打造高素质船员队伍贡献力量4.
多部门协作优势:由重庆海事局、重庆市港航海事事务中心、重庆航运交易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管理处、重庆市法律援助中心等多部门根据职能职责分别合作共建,充分发挥区域多部门协作优势,建立共商共建共治的全流程、全链条法律服务和船员权益保护平台5.
服务模式与目标:通过探索实施 “线上 + 线下”“咨询 + 调解”“行政 + 司法” 三结合的模式运行,实现船员、企业急难愁盼问题一站式承接、一揽子调处和全链条解决,为重庆地区航运企业、船员提供全方位、一体化、高质量的权益保护、多元解纷服务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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