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遇险通信频率
甚高频(VHF):16 频道(156.8MHz)是国际海上遇险、安全和通信的专用频道,船舶在遇到紧急情况时可在此频道上发出求救信号。平时该频道主要用于呼叫和遇险通信,船舶应保持在 16 频道监听,以便及时接收遇险信号和海事部门的通知。
中频(MF):2182kHz 是中频的国际遇险、安全和呼叫频率,在中距离通信中发挥重要作用,尤其是在 VHF 通信范围之外时,船舶可使用该频率进行求救和通信。
高频(HF):在高频频段有多个国际遇险和安全通信频率,如 8291kHz、4125kHz 等。高频通信适用于远距离通信,当船舶在大洋中航行且超出 VHF 和 MF 通信范围时,可利用高频设备在这些频率上发送求救信号。
卫星通信:海事卫星通信系统(如 Inmarsat 等)提供了全球覆盖的遇险通信服务,船舶可以通过卫星电话或数据终端在特定的卫星通信频率上发送求救信号,确保在任何海域都能与外界取得联系。
国际求救信号的使用规则
摩尔斯电码:三长三短三长(SOS)是国际通用的摩尔斯电码求救信号,可通过无线电设备、灯光、声响等方式发送。发送时,“长” 信号持续时间约为 3 秒,“短” 信号持续时间约为 1 秒,信号之间的间隔约为 1 秒,组与组之间的间隔约为 30 秒。
视觉信号:红色火焰信号、橙色烟雾信号等在白天和夜晚都能引起注意,是常用的视觉求救信号。使用时应在开阔、明显的位置发送,确保能够被救援人员看到。
声响信号:船舶的汽笛、雾号等可以按照特定的节奏发出求救信号,如连续鸣放 6 声短声,再停顿 1 分钟,然后重复。这种信号表示船舶处于遇险状态,需要立即救援。
无线电信号:在发送无线电求救信号时,应首先明确表明 “Mayday”(遇险求救),然后清晰、准确地报告船舶的名称、位置、遇险情况、需要的援助等信息。重复发送求救信号,直到得到回应或确认信号已被接收。
在使用海上遇险通信频率和国际求救信号时,船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求救信号能够准确、及时地发出,并被救援人员接收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