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海上工作期间受伤后,海员应立即向所在船舶的船长或负责人报告,由船长或负责人组织现场急救,并做好事故记录。公司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30 日内,向公司所在地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工伤认定申请表:可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官网下载或到其办事窗口领取,填写受伤职工的基本信息、事故发生经过、医疗诊断情况等内容。
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由救治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明确受伤情况和诊断结果。
如果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海员本人、其近亲属或工会组织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 1 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查核实,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