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应聘者之前有社保缴纳记录,在被录用为五险海员后,需要办理社保转移接续手续。
省内转移:一般较为简单,新单位在为海员办理社保参保登记后,海员可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移申请,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如有),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生成《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并将相关信息通过信息系统传递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凭证和信息后,与海员提供的申请表进行核对,无误后办理接续手续,将原参保地的社保缴费记录和个人账户金额合并到新参保地账户中。
跨省转移:海员在新单位参保后,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申请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和《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然后将凭证交给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审核通过后,向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和《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联系函》,原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联系函后,办理社保关系转出手续,将参保人员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和统筹基金(部分地区养老保险有统筹基金转移)转移到新参保地,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收到转移资金后,办理接续手续,完成社保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