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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中的信用证欺诈与防范
2024年11月27日 19:58   浏览:40   来源:货代小哈哈

一、信用证欺诈的常见形式

(一)受益人欺诈


  1. 伪造单据欺诈

    • 提单欺诈:提单是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单据之一,也是欺诈的常见对象。受益人可能伪造提单,使其表面上显示货物已经装船并运往指定目的港,而实际上货物可能根本不存在。例如,不法分子通过伪造船公司的提单格式,虚构船名、航次和装货港等信息,向银行提交单据骗取货款。

    • 商业发票和其他单据欺诈:受益人还可能伪造商业发票,虚增货物的价值或数量。同时,对装箱单、质量检验证书等其他单据也进行伪造或篡改,使单据之间看似相符,但与实际货物情况不符。例如,在发票上抬高货物价格,或者在质量检验证书上造假,声称货物质量达到高标准,而实际货物质量低劣。

  2. 以次充好欺诈

    • 受益人在履行合同时,故意发送质量不符合合同要求的货物,却提供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由于银行在审单时主要关注单据表面是否相符,而不负责审查货物的实际质量,欺诈者就可以利用这一点骗取货款。例如,合同规定出口高级羊毛制品,但实际发货却是混有大量化纤成分的低质产品,而单据上却显示是高级羊毛制品。

(二)开证申请人欺诈


  1. 软条款欺诈

    • 开证申请人在信用证中设置一些隐蔽的软条款,使受益人处于不利地位。例如,规定 “检验证书由开证申请人指定的人签字,且签字样本由开证申请人在货物装运前提供”。这样一来,受益人可能在货物装运后,因开证申请人不提供签字样本而无法获得符合要求的检验证书,导致银行拒付。

    • 还有的软条款要求 “信用证生效需经开证申请人另行通知” 或者 “货物必须在开证申请人指定的船只上运输” 等,这些条款使得信用证的有效性或货物运输等关键环节完全由开证申请人控制,受益人可能会面临无法顺利收款的风险。

  2. 假冒信用证欺诈

    • 开证申请人可能会假冒银行名义开立信用证。不法分子通过伪造银行的信用证格式、印章和签字等手段,向受益人发送虚假信用证。如果受益人不仔细核实信用证的真实性,就可能按照假信用证的要求发货并提交单据,最终无法收到货款。这种欺诈方式通常伴随着其他欺诈手段,如提供虚假的开证行联系方式,使受益人难以发现信用证是假冒的。

二、信用证欺诈的防范措施

(一)进口商(开证申请人)防范措施


  1. 谨慎选择贸易伙伴

    • 调查渠道:在选择贸易伙伴之前,进口商可以通过多种渠道进行调查。可以向银行咨询对方的信用状况,银行通常会有客户的信用记录,包括是否有不良付款历史、是否涉及欺诈等情况。还可以通过国际信用调查机构(如邓白氏)获取对方的详细信用报告,了解其经营历史、财务状况、诉讼记录等信息。

    • 实地考察(如有可能):如果条件允许,进口商可以派人到出口商所在地进行实地考察。查看出口商的工厂规模、生产设备、员工数量等情况,了解其生产能力是否与所签订的合同相符。例如,对于大型机械设备的采购,实地考察出口商的生产车间,核实其是否具备生产合同规定设备的能力。

  2. 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

    • 避免软条款:在开立信用证时,进口商要仔细审核信用证条款,避免设置可能被受益人利用进行欺诈的软条款,同时也要防止出口商在信用证条款中加入不合理的软条款。例如,对于检验证书的条款,应确保其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使检验过程完全受一方控制。

    • 明确单据要求:明确规定受益人需要提交的单据种类、内容和格式。单据要求应与货物的实际情况紧密相关,并且易于核实。例如,对于货物的质量检验证书,要求必须由权威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出具,并且注明检验标准、检验方法和检验结果等详细内容。

  3. 加强对货物的监控

    • 装船前检验:进口商可以安排独立的第三方检验机构在货物装船前进行检验。检验机构可以对货物的质量、数量、包装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出具公正的检验报告。这样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受益人以次充好或者短装货物。例如,对于进口的农产品,在装船前检验其质量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等级标准,数量是否准确。

    • 运输过程跟踪:利用现代物流技术,对货物的运输过程进行跟踪。可以通过船公司的货物跟踪系统或者货运代理提供的服务,了解货物的运输状态,确保货物按照合同约定的路线和时间运输。例如,对于高价值货物,通过卫星定位系统跟踪集装箱的运输位置,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二)出口商(受益人)防范措施


  1. 核实信用证的真实性和开证行的信誉

    • 信用证真实性核实:出口商在收到信用证后,首先要核实信用证的真实性。可以通过银行间的密押或签字样本进行核对。如果是通过 SWIFT(环球银行金融电讯协会)系统开立的信用证,其安全性相对较高,但仍需要仔细检查信用证的格式、内容和发送银行的信息。例如,与通知行联系,确认信用证的来源和真实性,避免接受假冒的信用证。

    • 开证行信誉调查:调查开证行的信誉和财务状况。可以参考国际评级机构对银行的信用评级,选择信誉良好的开证行。如果开证行信誉不佳,出口商可以要求进口商更换开证行或者增加保兑行。保兑行的加入可以增加信用证的安全性,因为保兑行承担与开证行相同的付款责任。

  2. 严格审核信用证条款

    • 软条款识别与应对:仔细审查信用证条款,识别其中的软条款。对于不合理的软条款,如前面提到的使受益人无法控制交易关键环节的条款,应及时与进口商沟通,要求修改信用证。如果进口商拒绝修改,出口商要谨慎考虑是否接受该信用证,以免陷入被动局面。

    • 条款与合同一致性检查:确保信用证条款与贸易合同条款一致。如果信用证条款与合同条款存在差异,可能会给出口商带来风险。例如,信用证规定的货物价格、数量、交货期等内容应与合同规定相符,否则出口商可能会因无法满足信用证要求而被银行拒付。

  3. 规范单据制作和提交

    • 严格制作单据:出口商要按照信用证的要求,严格制作各种单据。单据的内容应准确、完整,并且相互之间的数据要保持一致。例如,商业发票上的货物描述、数量、金额等信息要与提单、装箱单等单据一致。同时,要确保单据的真实性,避免伪造或篡改单据的情况发生。

    • 及时提交单据:在信用证规定的有效期内,及时提交单据。注意交单期的规定,避免因逾期交单而导致银行拒付。可以建立有效的单据管理和跟踪系统,确保单据能够按时、准确地提交给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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